借閱制度(暫行)
借閱制度(暫行)
借閱書刊必須憑本人借書證,。對所借書刊,,不得隨意勾劃、涂抹或損毀。
未辦理借閱手續(xù),不得私自將書刊攜出室外。
中外文圖書借期為 1 個月,如無他人預(yù)約,可續(xù)借一次,,借期仍為 1 個月。中外文期刊(過刊合訂本)借期為 2 周,。如逾期,,將酌情處罰(如停止其書刊借閱權(quán) 3-6 個月)。
當(dāng)年現(xiàn)刊以及工具書(如字典)概不外借,。
讀者在離開借閱臺前應(yīng)仔細檢查所借書刊,,發(fā)現(xiàn)污損處,要及時向工作人員申明,,以便分清責(zé)任,。讀者如污損書刊資料,視其污損程度分別給予圖書原價格的,、期刊全卷價格的20%-30% 的罰款,。
遺失書刊,應(yīng)賠償相同書刊或原書新的版本,,如不能賠償原書,,則按如下規(guī)
定賠償:
遺失圖書,按書價的 1-10 倍賠償,。
遺失期刊,,未裝訂成冊的單行本按全卷價格賠償。
裝訂成冊的合訂本期刊按原價格的 1-10 倍賠償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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